100.5.16.另函請建管處針對「重大決議事項」,請再釋明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」決議得以2/3出席達3/4決議 備註: 使用網頁左上方功 設計裝潢能鍵,請將內容自行儲存放大、下載、影印或寄回信 買房子箱閱覽。 文林抽水站 ~ 一整天躁音來源的工地 歐洲學校旁邊司法院及司 酒店工作法人員訓練所工地100年5月13日台北市建管處回函釋疑 : 大樓改建涉及「海砂屋」應經全體區分 酒店經紀所有權人同意改建。 評論 : 1、據100.5.13.台北市建管處 文號 : 北市都建寓字第10066894100號函說明二。 2 酒店工作、源於100.3.20.召開100年度第1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因出席人數不足流會,由某委員提議延續「座談會」;於席上某住戶發言 : 經 烤肉食材查大樓重建屬於社區「重大決議事項」,按住戶規約,應以較多數決方式決議「重新招商」事務,建議應以2/3出席達3/4決議,以視慎重等等。 3、管委 房屋買賣會為此「公共議題」之決議困擾;函文市府釋疑如公告,業經建管處回函如說明二 : -----------,但「海砂屋重建」;仍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、地上權人或典權 土地買賣人之同意。 說明 : 1、基於管委會處理「社區公共事務」應遵照住戶規章外,「重建」事涉「區分所有權人專有部分」的產權,重建為「私權」的權益主張,應絕對給予尊重、客觀決議。 2、為維 澎湖民宿護大多數住戶對於「海砂屋」潛在危機的認知和急需尋求改建之意圖。於100.5.16.另函請建管處針對「重大決議事項」,請再釋明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」決議得以2/3出席達3/4決議等,以便執行「重新招商規範」推動更新 房地產。  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g32jgaaz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